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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纵横:法治的力量来源于平民的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28 金羊网-新快报

  ■化民

  12月4日晚上,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了“法治的力量”———200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颁奖晚会。经过了专家评议、网民票选等程序一路过关斩将当选为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不仅有刑警、律师、检察官、法官,还有6位看似与政法界没有直接关系的“另类”法治人物,他们是福建3名女中学生及张颖、张志强、张春良。(据新华社12月5日报道)

  多少年来,很多人都觉得法治的力量来自专家,来自上层,来自司法队伍,可在这不平静的2005年,这6位平民法治人物,把自己平凡的名字,刻在了法治的碑石上。福建3名女中学生———她们用了11个月的时间,对当地“六合彩”赌博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危害进行了调研,惊动了中纪委;张颖———初为人母的她,从2003年开始先后资助了292个艾滋病孤儿,用她那博大而无私的母爱抚慰着一个个艾滋孤儿的心灵;张志强———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打工仔,一边找活干,一边自学法律,关注其他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他用行动告诉农民工兄弟,受到侵害时,完全可以自己打官司。他们以平民的抗争,实践了神圣的法治精神,推动了依法治国步伐。他们以自己的精神信念,以自己的执着韧性,勇敢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们的名字也许会被人忘却,但他们所折射的是法治光芒,必将载入中国法治史册。

  到底谁是法治的力量?19世纪德国伟大法学家耶林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具体说来,是广大民众勇敢以法维权的行为,使法律富有生命,使法律日益公平、自由、平等、博爱。可不少人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点。几年前就有人批评法学的“专业食槽”太浅,以至于谁都可以伸进头来吃上一嘴,因而致力于掘深法学“专业食槽”,让那些“非经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人,“不能随便伸进头来吃上一嘴”。法律应专业化还是大众化?这6位“法治勇士”,有的甚至“连一句完整的法律条文都说不出来”,但他们用行动作出了明确而肯定的回答,那就是法律应大众化和平民化,广大民众才是法治力量的高天沃土、法治进步的中流砥柱。如果说这次评选还不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的话,不妨从法理上加以深入论证。法律必须人人遵行。这直接决定了法律的普遍性。什么是普遍性?当然不是凤毛麟角的社会精英,而是广大民众。法律以普通百姓为基准,规定人们的日常行为,即使是社会精英也是一样,他们不可能脱离民众。这6位平民作为年度法治人物出现在社会公众视野中,这无疑是对平民法治话语权的尊重和保证,也体现着社会对平民的法治意识和智慧的逐渐认可。共和国的法治进程,需要更多“平民”法治人物来推动。有了他们,法治才实至名归。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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