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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也三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奇)“从本周末开始,国美电器所销售的平板电视都将按照《国美电器平板电视消费争议暂行办法》享受‘三包’。”昨天,国美电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赵宝民表示,目前在国家的电视机售后三包规定中,并未涉及平板电视此类新产品,导致了大量消费争议,也推迟了部分消费者的购买计划。

  根据国美“三包”规定作出的承诺,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

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厂家特约维修方免费修理,其中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产品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产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方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至消费者。

  事实上,虽然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平板电视的“三包”规定,但大中、苏宁等京城家电卖场也一直在遵守国家“三包”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普通电视的“三包”执行。业内专家表示,不管如何,家电卖场齐推的“三包”规定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但关键是言行一致。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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