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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建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拆违建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图)

  房子被推倒后,电锯等设备被埋在其中(圈中所示)。

  本报吴川讯(记者关家玉摄影报道)20多年前,吴川市樟铺镇车头村委铺仔村村民陈康信在沙美江堤边建了一间锯木器加工厂和简易民宅,因为是违章建房,屋内的财物还没

搬出就被强行拆除。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镇政府无权组织拆除农村违章建筑,于是日前到法院状告镇政府滥用职权,索赔100多万元。

  镇里发来拆房通知

  陈康信在诉状上说,今年9月收到镇政府发来的《拆除违章建房通知》,上面写着:你户占用江堤地建房,限于10月10日前拆除,逾期将强行拆除,并处罚款。陈认为,他的厂房位于江堤边,属水利部门管理,因此对该份通知并未理会。

  陈康信说,11月6日上午,9个人来到他的厂房边,其中两人手持铁管,称要拆除厂房,并说只给工人几分钟时间搬东西。陈康信上前与他们理论。不久,一台大型的勾机升向陈康信住宅旁的厂房,并很快将其拆除。陈康信儿子见厂里的设备尚未搬出就被拆除,欲用相机将现场拍下来,结果相机被人砸烂。陈康信的妻子上前阻拦时,左边太阳穴被人打中,倒在地上。

  谁有权来拆厂房?

  陈康信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了解到他的厂房位于江堤边,属水利部门管理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使厂房属违建,也应由吴川市国土局或建设局作出处理。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应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执行,而作出处罚的机关无权自行拆除。但当地在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毁坏了陈康信的厂房,并造成其设备等被损毁或压坏。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樟铺镇副镇长陈建亮及该镇另两名党委委员。他们说,此次拆除违章建筑,镇里只是配合车头村委铺仔村行动。陈建亮说,拆除陈康信的宅居时,镇里的人并不在场,他们是事后才知道的,可能是车头村委村民的过激行为。该镇有关领导承认,在这次行动中,连户主的住宅楼也拆了,而且是在财物尚未搬出的情况下拆除,确实不妥。他们称将依法作出处理,如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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