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建出租车驾驶员资源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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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2: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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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尽义实习生赵嘉大欢)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的出租汽车经营市场,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南京市客管处将从12月14日起,建立一个全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源库”。 据悉,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源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解决聘驾难的问题。“资源库”建立以后,凡经客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必 须持《结业证》到市客管处培训中心登记注册,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录入电脑,进入“资源库”。各公司和个体经营者需要招聘驾驶员时,必须到“资源库”中进行选聘,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如被聘驾驶员与公司终止协议或离开公司,驾驶员凭公司出具证明到培训中心办理注销和重新录入。记者采访发现,行业管理部门也希望通过这样一项措施,达到从源头上提高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自身素质的目的。因为对那些有重大违章和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各公司和客管处投诉处理中心都会将相关信息传递到“资源库”进行登记备案,以避免被开除和有重大违章的驾驶员再回流到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中来。 据介绍,除了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源库”外,市客管部门还将进一步简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报名手续和施行新的出租车驾驶员岗前培训模式。从即日起,凡身体健康、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口和初中以上文化,且持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龄的18至60岁的男性驾驶员和18至55岁的女性驾驶员,只要有意从事出租汽车行业,均可直接到市客管处培训教育中心报名参加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取得《结业证》后的一年有效期内,均可办理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一年内未办理《服务资格证》者,满一年后需重新参加岗前培训。驾驶员重新换岗时,须凭三年内有效《结业证》到培训中心重新录入“资源库”待聘,如《结业证》超过三年有效期,则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13日第七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