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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10元钱 换来2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28 宁夏日报

  本报讯 12月12日,记者从银川市检察院了解到,李某某等3人因抢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在上诉期内,3人尚未提起上诉。

  8月中旬,在银川市某中学上学的李某伙同在某职业学校和某财经学校上学的李某某、王某等3人,在中山公园西侧门碰见在此玩耍的张某等5人,于是李某某上前向张某要钱,抢得现金5元后仍不甘心,继续向张某索取钱财。张某被迫又将5元钱给了李某某。随后,王

某手持砖块在张某的身上砸了一砖,李某又用砖砸在张某的手腕处。在暴力威胁下,张某遭到李某某搜身,随身携带的一部小灵通被抢走。事后,李某等人逃离现场。(剡文鑫 孙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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