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考试不及格 难过年终考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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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28 宁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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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江澎)公务员有哪些义务和权利?昨天下午,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社会团体的3.5万人,参加了《公务员法》考试,按规定考试不及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定称职及以上等次。 我国《公务员法》将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务员法〉考试的通知》,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内容、时间,考 试组织、考试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社会团体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和人员进行了培训。据了解,此次考试成绩及参加《公务员法》培训的情况要在《公务员培训证》上进行登记,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及格者,可重新组织培训后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年终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将汇总全区考试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考试成绩优良的市、县(区)、区直部门进行表扬,对考试情况较差的进行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