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特大杀人案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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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36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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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潮州12月12日电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宿华文 陶维强 在军营内抢夺枪支杀害哨兵一人、抢劫年终村民分红款而枪杀三名村民,并用上述案件作案人的身份进行威胁实施敲诈勒索的特大杀人嫌疑犯周衍忠,日前被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潮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介绍,被告人周衍忠现年41岁,潮州市湘桥区人。1994年 8月2日中午12时许,周携带一支土制猎枪、火药和钢珠,窜至某部队靶场附近,见哨兵许某单人在岗亭执勤,便从哨兵背部开枪,杀死哨兵,抢走一支自动步枪。随后,多次向他人购买子弹及弹匣,部分子弹被其用于作案,其余子弹藏匿于自己家中。1999年1月29日,得知潮州市枫溪区池湖村要分年终村民分红款,他携枪窜至该村某杂货店(发放分红款的地点)实施抢劫,开枪射杀了三名村民。 2003年2月6日,潮州市公安机关接到多宗报案:接到一个自称“池湖”的人打来电话,均以同样理由进行要挟勒索钱财,同时还遭到恐吓,不但家门口被放置了子弹,还有人朝住房开枪。公安机关经过长期缜密侦查,发现周衍忠有重大作案嫌疑。2005年5月4日,公安机关将周衍忠抓获,在对周的住房进行搜查时,搜出全自动步枪1支、子弹116发、手枪子弹49发及自动步枪弹匣3个。 法院以抢夺枪支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