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将被取消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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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36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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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郄建荣 据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今日透露的消息说,该局将对200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统一换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进行审查注册,审查将于今年年底结束。此项工作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2003年,国家林业局统一换发了《林业行政执法证》,根据《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 理办法》的规定,《林业行政执法证》实行两年审查注册制。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表示,对2003年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经审查合格后,由审查注册单位核发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发的防伪标识,《林业行政执法证》继续有效;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原持有人的执法资格,并及时收回证件;未经审查注册的,《林业行政执法证》自行失效,并由负责审查注册单位及时收回。 此次审查注册工作,省级以下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持有的《林业行政执法证》的审查注册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