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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龙界老总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8:36 法制日报

  本网沈阳12月12日电 记者霍仕明 记者今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伙同他人非法集资6800多万元,诈骗3000多万元的沈阳龙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凡辉,12月10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介绍,1998年3月,孟凡辉伙同佟庆云(已判刑)在沈阳注册成立了沈阳龙界商贸有限公司,同年11月,两人又在本溪申请开办了一家私营企业———本溪龙界商贸超级市场,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集资用途,用后笔集资款本金兑付前笔集资款部分本金和利息,非法集资、骗取钱财。他们声称:只要向龙界超级市场交纳100元,就可以得到一份“会员卡”和“保值卡”,凭着这份卡就可以从该公司分得“红利”1960元。为了从社会上大量吸引投资,又称可以不限制购卡数目。

  到1999年8月,两人在本溪地区获利就高达4649多万元,除部分返还外,有2609.3002万元被非法占有。

  为非法占有更多的集资款,孟、佟二犯于1999年用骗取的集资款先后在济南市、烟台市、青岛市注册成立了分公司,以非法营销方式诱骗公众投资。1999年4月至10月,孟、佟二犯在济南市、烟台市、青岛市共非法集资1978.992万元,除部分返还外,有923.0989万元被非法占有。孟凡辉、佟庆云共非法集资6803.7997万元,除部分返还外,实际诈骗集资款数额为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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