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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2:55 重庆晚报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情节严重的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昨日,重庆市商委下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经过3个月过渡期后全面执行。

  向未成年人售酒要受罚

  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显著标识。

  如何鉴别是否未成年人?市酒类管理局负责人称,除了目测外,目前尚无具体监控办法。目前全市酒类零售单位有近6万家,监管部门无法长期巡视这些场所。如家人在发现未成年孩子聚众喝酒可查问来源;如发现有人向未成年人售酒,可向酒类管理局举报;如在超市发现有未成年人买酒,超市可拒绝购买者付款。

  买酒可查“身份证”

  今后所有酒类商品,从出厂到消费者购买整个流通过程都有据可查。

  供货方向其他经营者销售酒类商品时,要提供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对销售每批次酒类商品,开具当批次的酒类流通随附单。随附单上须注明产品厂家、质量、规格、日期及数量,单随货走。消费者购买时,可向销售者索取随附单查看。

  酒类销售明年强制备案

  目前,市法制办已将“我市酒类生产及销售强制备案”这一方案纳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据悉,待备案制度通过立法后,市酒类管理局将向所有酒类销售商统一发放备案登记表,对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环境等条件进行检查。该表作为检查的依据,不能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涂改或买卖。(记者周尚斗)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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