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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奖励农村独子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8:19 法制日报

  本网天津12月19日电 记者王继然 天津市政府日前批转《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该市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发给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

  据介绍,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天津市委、市政府稳定低生

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此次天津市政府批转的有关实施方案,针对特定人群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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