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交警暗中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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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05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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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交警暗中执法” 公安部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对有不当执法行为的单位和民警要给予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20日表示,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单位,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 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执法民警,要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据介绍,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部署了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活动。 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依法界定职责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并要求将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把推行执法责任制作为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纳入到明年“基层基础年”活动中。 对许多司机对暗中执法的意见,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强调,暗中执法属于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所允许的。 相关新闻 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将放宽 公安部拟规定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可落户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日前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白景富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边防、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适时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