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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恋”婚前划清个人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3:03 重庆晚报

  一对恋人准备结婚。和通俗的爱情版本相比,他们的情况较为特殊:男方小女方7岁不说,有房有车,还拥有一家实业公司400多万元的股份。

  但就在结婚前,女方提出婚前财产见证,并坚持完成这道程序后,才与爱人挽手步入婚姻殿堂。

  离婚北漂疗伤

  1993年,在市内一医院工作的蒋雯(化名)结婚了。记不清从何时开始,一直宠爱有加的丈夫突然对她恶声恶气说话。随着时间推移,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迟,后来发展到通宵不回。蒋雯最后还是知道丈夫另有新欢的事实。于是,平时很软弱的她和丈夫离了婚。

  不久,她辞职去北京一朋友处“疗伤”。那年是1996年,她29岁。

  偶然认识小弟

  护理、销售、商务策划……经过几年打拼,蒋雯终于在北京立住脚。

  2000年3月,一直尘封感情的蒋雯很偶然地在朋友派对上认识了王剑(化名)。小她7岁的王剑是南岸人,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任高管。由于是老乡,王剑此后经常约蒋雯等人出去吃饭、喝茶。他称蒋雯“雯姐”,蒋雯喊他“小弟”。

  2002年的

情人节,王剑第一次单独约蒋雯出去吃饭。就在那天晚上,他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

  小弟追到重庆求婚

  那一刻,蒋雯内心十分复杂:平心而论,她很欣赏甚至喜欢王剑,但她知道和王剑的恋爱有些可望不可及,因为自己比王剑大7岁,因为自己离过婚,因为王剑事业如日中天……

  蒋雯选择了回避。2002年8月,她悄然返渝。但2003年5月,王剑突然出现在蒋雯面前,“雯姐,嫁给我吧。”他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满脸疲惫。后来蒋雯才知道,那几个月王剑像疯了一样地找她。

  蒋雯内心松动了一下。“我现在不能答应。”她说。第一段婚姻让她备受伤害,她想让时间来考验王剑。

  婚前见证财产

  让蒋雯没有料到的是,王剑也辞职回到重庆,买车购房,并和同学办起一实业公司。王剑持有该公司66%的股份。

  去年9月,王剑再次向蒋雯求婚。经过这两年考验,蒋雯知道王剑的求婚并不是一句心血来潮时的戏言。经过反复考虑,她答应王剑的求婚,不过她提出要求:请律师进行婚前个人财产见证。

  “我不想放弃这段让我动心的爱情,但我也不能让人认为我是贪图他的钱财才和他走到一起。”蒋雯向鼎圣律师事务所罗建生律师坦陈自己的初衷。

  王剑起先拒绝进行婚前个人财产见证。在蒋雯的坚持下,他最终接受未婚妻的条件。

  律师说法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财产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不易判断,因此有约定的必要。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就某一事实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这种见证的作用相当于证明人的作用,但它的证明效力通常情况比一般证明人更强。

  记者李定兵实习生宋余果文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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