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管线监察管理宜尽早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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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7:54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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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李颖责任编辑 李道权 人大代表王卓贤向第十二届人大提出“关于尽快制定《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明确上海市道路管线规划控制的各项相关措施,确立完善适应城市现代化的道路管线施工掘路计划和道路管线监察管理的理念、职能;保障道路管线的运行安全,有效遏制道路管线重大外损事故的发生。 王卓贤代表提出,“十一五”规划期间道路管线监察管理的任何和立法都具有紧迫性。具体包括:推进道路架空线入地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城市基础建设的全面推进对道路管线施工掘路计划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此外,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要求道路管线安全监察工作必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