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区道路修缮夜间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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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7:56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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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周文天责任编辑 李道权 市人大代表陈晶莹向市第十二届人大提出了《关于制定上海市城市道路建设修缮管理规范的建议》,针对城市道路建设修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设想。这份议案得到了12名人大代表的联合签名。陈晶莹代表列举了城市道路建设和修缮管理上存在的几个普遍问题。城市道路修缮频繁,水、电、煤和通讯等线缆的铺设、检测和维修各行其是,无统筹 陈晶莹为此提出了针对措施: 城市水、电、煤通讯等各公共服务部门应共同制定城市各类公共服务线缆的设置规划,采用网格模式加以管理,建立线缆铺设线路、铺设线缆的型号和使用年限等信息数据,制作突发事故、障碍的抢修预案以及各类公共服务线缆定期共同检测、维修的方案,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施工引起的不良后果。 除靠近居民住宅区地段的道路修缮外,一般的道路修缮应安排在夜间进行。路障应凸显,且有灯光。施工下班前应进行清理,使之不影响白天的正常交通。 市政道路施工应投保“道路施工引起的第三人意外险”,以克服因道路施工所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风险。 对人行道所铺地砖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及时修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