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公房让姑侄反目成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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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9:12 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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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一对姑侄原本关系极好,逢节日常相互送礼,可不久前因为一套公房,姑姑竟向侄子“发难”,结果她输了官司又输亲情。 谢国居住在新街口地段的一套公房里已近20年,最近他的亲姑姑谢玉突然上门造访,要谢国把房子还给她。谢国一头雾水:“这套房子不是早就说好给我的吗,怎么姑姑想要回去?” 原来,这处房子是30年前谢国的奶奶于萍(即谢玉的母亲)承租的单位公房,老人家去世后,该地段拆迁,拆迁后安置了一套约50平方米的公房。此后,该房由谢玉以自己的名义与房产单位签订了承租合同,但房子一直由谢国交房租居住。现在,为了给自家儿子准备婚房,谢玉手持“公房租赁证”将谢国告上法院,诉求其还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国有证人证明,原房屋承租人于萍明确说过房子给他,新房的入住手续也在谢国手中,而且一直以来也是谢国在交纳房租,同时谢国一家又有户口等关系在内;而谢玉除该房的登记承租人名之外,无任何证据证明“此房是谢国借住的”。故一审法院驳回了谢玉的诉讼请求。此后谢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结果二审仍被驳回。(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君羊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