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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鸡啄伤男童眼主人判赔六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9: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周口讯西华县叶埠口乡村民赵某的儿子刚满周岁,饭后脸上沾满米粒未擦,竟引来邻居家一群觅食的鸡,孩子的眼睛被鸡啄伤。日前,西华县法院一审判决鸡的主人徐某向赵某支付6000元赔偿金。

  去年4月14日上午,赵某刚满周岁的儿子在院内独自玩耍。赵某听到孩子的哭喊,跑过去一看,发现邻居徐某家的一群鸡正在啄食孩子脸上的米粒,她急忙上前阻拦,但孩子的
眼睛已被鸡啄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未能尽到有效监护义务,自身有一定过错;徐某作为鸡的主人,同样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王泽生

  □记者于扬通讯员刘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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