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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树乱砍也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0:26 兰州晨报

  申请采伐150株实际砍了241株

  1月16日,天水市秦州区齐寿乡兴荣村村民谢某因滥伐林木被当地森林派出所给予相应处罚。谢某没有想到,虽然这5亩林子是他1994年从村上花300元拍卖所得,而且已管护了12年,林木所有权属于他个人,但他采伐的数量超过了国家允许的范围,仍属违法行为。反映:村民滥伐林木1月15日,天水市齐寿乡兴荣村村民向本报反映,称该村有人滥伐林木。
记者在该村采访时,村长说,该村地处山区,群众吃水一直比较困难,因此,村民们想通过植树造林的途径蓄积地下水,等林木长大成材后,村上打算将林木卖掉建提灌泵解决吃水问题。

  3年前,有人曾砍过树,但被他制止了。今年1月13日,谢某领人到林子里砍树,他才知道这片林子归谢某所有,作为村长,他不知道谢某什么时候将集体名下的林子办到私人名下,村民们也不知情。记者了解到,此次谢某共砍树241株,均为松树。委屈:砍自己的林也违法?

  谢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4年,村上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拍卖村上的几十亩集体林,他用300元拍到了5亩林地。

  12年来,他们一家人起早贪黑地管护这片林子,倾注了不少心血。前两天,因为他家需用一些木材,便在区林业局办理了150株树的采伐证,砍伐时没有记清数量,多砍了91株,没想到竟遭处罚。谢某想不通,政策规定“谁投资、谁受益”,他多砍了自家的几棵树,也属违法?结果:超量采伐即属违法

  1月16日,当地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受记者时说,去年12月,谢某向秦州区林业局递交了抚育间伐个人承包林申请,谢某提供了林木拍卖合同和林权证等手续,区林业局资源办、非公办等组成调查组,去谢某承包的林地进行了实地测量评估。之后,根据国家《森林更新采伐规则》和《天水市“四荒地”开发治理办法》,秦州区林业局给谢某办了允许采伐150株树的林木采伐证。如果他按采伐证的数额采伐,那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但现在超采了91株,超采部分就是违法的。经过研究,谢某将被罚款5000元至9000元。

  至于村民反映谢某没有经过村民大会取得林地承包权之事,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文/图本报记者王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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