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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网络赌球累计投注152万 教师蹲监牢重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2:2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傅茗

  身为教师的施某因为参与赌博,代理赌资达150多万元,毁了大好前程,并且成为广西目前惟一公开审理的网络赌球案的主角。1月22日,记者从崇左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了解到,这是我区网络警察成功破获的一起网络赌球案。

  37岁的施某是南宁某校在崇左校区的教师,金钱的诱惑使其成为了一个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为他人赌博牵线搭桥。据崇左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支队长黄拥军介绍,2003年6月起,施某从上家何某处取得网上账号及分密码后,就作为上家代理商,将可以下注的网上账号分配给黄超毅、黄某、杜某、农某、覃某等参赌人员。这些参赌人员就在自家的宽带网通过赌球网站上随意下注,少则几场,多则几十场,每次下注结束后,均由施某通过其使用的手提电脑汇总报给上家,并由其代上家用现金或采用农业银行金穗卡转账等方式,与各参赌人员进行赌资结算。

  根据施某的交待,上家何某给其网站后,叫其发展赌徒,发展到一定层度后会有利益,所以施某极力发展赌徒参赌,几乎每双休日都有人下注,每注最少100元,最多5000元。

  从施某使用的手提电脑上电子数据记录显示:仅自2005年2月12日至2月28日,共17天时间,施某接受投注的赌资数额累计达152.9万多元。

  施某等人的疯狂赌博行为,被群众发现并举报公安机关。崇左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虽然只有4名民警,没有先进的侦查工具,没有交通工具,但他们在发现施某等人的赌博线索后,4名网络民警通宵达旦地展开伏击侦查。

  “办此案时,取证相当困难,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成功破案的重要环节。”黄拥军在介绍此案时感慨颇多。2005年3月初,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网络民警突击行动,抓获了涉案的11名赌徒,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出200多张赌博资料,从施某家中搜出施某汇给下线赌徒的银行汇款单据109张,金额达110多万元,并对这些赌博资料进行了确认。由于证据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坚不可摧的证据链。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自己参赌的事实。

  2005年5月23日,大新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赌博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其用于赌博的电脑一台。

  编辑:韦怡作者:傅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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