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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宫丽都新房漏水惹上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昨天,市民韩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在今年1月份验收吴宫丽都新房时,突然发现房内多处严重渗水,而开发商在明知房子渗水的情况下也不予以解决。目前,韩小姐已起诉开发商。

  韩小姐称,她买的是吴宫丽都16幢805的新房,按照规定,交房日期定在1月初。1月2日,韩小姐在销售人员的陪同下验房,出人意料的是,背面窗口附近出现了几处明显的水

渍。韩小姐当即与销售人员进行交涉,销售人员表示会尽快处理。1月20日,韩小姐再次验收新房发现,长时间的阴雨天气致使朝北窗口和厨房窗口已有小水印演变成了大块水痕。韩小姐说,房子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作为开发商理应引起重视,然而对方一直置之不理的态度怎么也说不过去。无奈之下,韩小姐只好动用法律武器了。目前,韩小姐已经正式提交了起诉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对此,该楼盘的业务部倪经理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她说,房子有水渍的情况的确真实存在,但像韩小姐所说,开发商在知晓的情况下不给解决漏水的事实却不敢苟同。据她了解,1月2日,韩小姐的确曾向他们反映过房子问题,但重点并非集中在水渍上,而是对楼盘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一事进行了争论。正因为韩小姐个人认为其不具备交房条件,致使交房手续迟迟未办。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正规的工作流程,必须在与户主办理交房手续完毕以后,才能进行房子的修补整改工作。也就是说,只要户主愿意办完交房手续,开发商工程部工作人员则会按照交房的顺序依次进行整改,并承诺户主一个具体的修补期限。

  对此,苏州市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程序,应先与开发商办完交房手续,然后开发商再对户主提出的细节性问题进行整改。假如是房子出现了较大问题,户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以后再做决定。

  应慧刘汉青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4日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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