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清明上河园为灾区捐款15元? 网友:社会责任哪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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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2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点击事实:据开封市救灾办统计,截至1月4日下午,开封市旅游企业的龙头、每张门票票价为60元的清明上河园,除向市救灾办捐赠衣服若干件外,捐赠现金仅为15元,还不到该公园的一张门票钱。此消息被一位网友在河南报业网八方论坛披露后,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 为富不仁,应受鄙视 刘田忠:爱心的遗失,责任的缺位,心灵的震撼,无比的痛楚! 于无声处:捐款是自愿的,这是前提。但话又说回来了,为富不仁应该受到强烈鄙视!清明上河园一张门票就好几十元,可捐的款连一张门票都不到?这属于不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虽然捐款是自愿行为,只捐助15元看起来非常具有讽刺意味,讽刺的是清明上河园自己。 雨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苏扬:“清明上河园”拿得也太少了吧,不知是恶意炒作还是什么,可是恶意炒作也不是这样炒作的,这不是挨骂吗?建议清明上河园,哪怕从一天的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比如10%~15%,也比15元多了去了吧。 qiaofan:虽然爱心捐款追求的是自愿原则,那些不愿捐款者也不违法,但公众难免会感激和赞美乐于奉献者,厌恶和鄙夷自私自利者,尤其是那些有足够经济实力却私字当头舍不得捐款的企业。 构建和谐社会,清园此举和谐吗 中原崛起:我们的社会应该提倡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反对为富不仁的冷漠世风。清园捐不捐款,捐多捐少,尽管不违法,但体现的是这个企业有没有社会责任,有多少社会责任。我们的国家既要依法治国,还要以德治国。法院无权判清园刑,也不会判它的刑,但在道义的法庭上,清园应该受到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前,清园此举和谐吗? zhonglv1994:是公开向社会公益事业挑衅,是对广大穷苦老百姓的极端蔑视,是为富不仁的具体表现。 dahe5168:等他们需要救济的时候看他们希望别人怎么做? 冷漠态度令人寒心,企业应具社会责任 徐爱民:按理说,向贫困人群献爱心,完全出于自愿。清明上河园的15元捐款之所以成为笑柄,这与该园的经济实力格格不入,也与员工的收入状况大相径庭。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引导强势群体拿出实际行动来扶贫济困,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他们应尽的社会义务。 风云一博:捐助是捐助者的事情,只要他良心上过的去,别人又能怎么样呢?企业更应该具有一种良心——社会责任感,回馈社会是每个企业应该具有的品质。这种冷漠的态度是令人寒心的! 机制缺陷不应成为吝啬借口 无名手指:捐献多少应该随自己的意愿,清明上河园捐献多少是人家自己的事,不应该指责。爱心无价,不应该给爱心贴上标签,更不应以钱数的多少来衡量爱心的大小。但应该建立健全捐助机制,让大家明白捐助的钱物去了哪里? 树叶:虽然现在的运作机制有问题,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自私和冷漠的借口,所以依然要对那些特别吝啬者BS一小下。 剑如虹:缺乏社会责任心,为富不仁,树树这样的典型不为过。我想捐款仅15元的可能不止清园一家,这个例子更应该引起大家对社会责任心的讨论,呼唤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帖子来源:河南报业网八方论坛人气指数:回复110点击3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