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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户专门定水价非最佳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01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广州市从本月开始水价升为1.32元/吨,另外对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用水按0.7元/吨计收。我认为这是一项关注民生的政策,但不是最优选择。

  对困难家庭用水实行优惠价,这个优惠有没有打入成本?是由政府补贴还是由其他

用户补贴呢?问题虽然不大不小,但这本来是毫无必要的争议。如果水费为困难户专门定价,那电费、煤气费等公营事业是否需要专门为困难用户定价呢?今后再有调价将不胜其烦。我们的行政成本已经够高的了,行政效率已经够低的了,不应该再给行政部门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困难家庭生活状况是变动的,收费员是否要经常查验困难家庭的证书呢?《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不像其他证书,许多持有者可能羞于拿出来亮相——如果困难家庭都像某些贫困县的领导一样以贫困为荣,那倒也是一种少见的病态。

  困难户和乞丐都能受到社会救助,但前者有尊严,后者无尊严。困难户虽然从水费中获得优惠,但是这种特殊待遇可能让困难户付出尊严的代价。保持困难户尊严的办法是尽量让困难户像普通居民一样生活,少为他们制定特别政策。

  救助困难家庭应该由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职责明确。只要每隔一段时间,政府部门根据基本生活资料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对困难家庭的补助标准即可。困难家庭可能通过更节约用水,增加的补助未必全部用于弥补水价提高所增加的那部分开支,而转用于其他方面,这样既可以提高困难家庭的生活素质,又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而后者正是这次水费大幅上调未遇明显抵制的民意基础。

  侯梅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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