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十高校课程可互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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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大学城十高校课程可互选 2月中旬正式启动,每校提供若干课程供他校学生修读,以选修课学分对待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通讯员李宇红)记者昨日获悉,2月中旬起,大学城10所高校互选课程、互认学分计划将正式启动。日前,十高校课程互选协作会议在华师召开。会上初步确 定了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具体方案的讨论稿。据悉,大学城10所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是教育厅重点扶持的立项项目,目的是发挥各高校优势,在大学城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在刚刚敲定的讨论稿中,初步确定了课程互选的类别、相关的学籍管理办法、协调管理机制、实施要求等。与会高校的处长们还就开课范围、课程性质、成绩管理、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实施细节提出了建议。 讨论稿中指出,大学城十所高校将在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正式启动广州大学城课程互选工作,每所高校能提供若干门课程供其他高校学生修读,每所高校都有一定数量学生修读其他高校课程。原则上应是各校的特色课程、优质课程,所修读学分作为选修课学分对待(是否计入毕业学分)。 十高校互选课程范围 (一)公共选修课。各高校可将本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或其他课程,尤其是精品课程、省重省优课程等作为公共选修课向其他高校开放。 (二)辅修专业。各高校可开设本校特色和优势的辅修专业,每一个辅修专业一般设置30个学分,在4个左右学期完成,全部课程合格可由开出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如未修完整个辅修专业课程,可发给课程证书。允许学生多次重修,直到合格。 (三)职业训练课程。根据各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开设有关职业训练的课程模块,如教师、经济师、会计师、建筑师、同声传译、摄影师等各类职业课程。全部课程合格后发给相关职业训练证书,为学生求职、参加资格考试等奠定基础。 (四)讲座。一所高校的讲座可向大学城其他高校学生免费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