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有了执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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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26 南方都市报 |
■鹏城速递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发布公告称,市政府今年起授予国家保密局和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权。其中保密局有对在本市发生的泄密事件等依法进行处理的权利,民族宗教事务局有对违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等依法进行查处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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