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被毙17年 被害人还活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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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8: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石小荣
滕兴善
滕兴善曾在这里被审判核心提示 1987年4月27日,湖南省麻阳县发现女性碎尸。 1988年,屠夫滕兴善被认定为杀人凶手,12月13日,被一审判处死刑。 1989年1月24日,滕兴善的律师将一份《申诉状》递到湖南高法。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执行枪决。 1994年,同县人得知“被害人”石小荣并没死并告知滕兴善爱人。 2004年春节后,10年后才了解真相的滕兴善女儿决定为父洗刷罪名。 判决书上的“案情” 在当年的怀化地区(今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有生动的描述: 1987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和与其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洲上,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人将石活活捂死。之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6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案件背后6大疑点 ■手捂被害人怎会致颧骨骨折 当年滕兴善向办案人员交代,自己是用手捂死被害人后再肢解分尸的。但当年怀化地区公安处的尸检报告说:“死者颧骨骨折。”显然,是用钝器所伤。 ■碎尸的斧头怎验不出人血来 当时滕兴善交代用一把斧头碎的尸,1988年5月13日,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物证第27号检验鉴定书结论为:“从斧头上提取的可疑斑迹未见有人血。” ■一张小照片怎能定颅像结论 1988年1月23日辽宁铁岭地区公安局213研究所出具的第97号鉴定书,对麻阳碎尸案死者颅像鉴定结论这样写道:“把送检的颅骨与石小荣的照片比较,颅骨有些部位与照片不太符……” ■河里涨大水怎上得了马兰洲 当年“湖南水文总站陶依水文站”出具的证明,证实1987年4月下旬,麻阳降大雨,锦江河涨水。“如按办案机关的说法,滕兴善追石小荣到马兰洲上,再杀人、碎尸,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石小荣先从洪水中游到马兰洲,滕兴善再拿凶器,跟着游过去追杀她;或者两人都租船过去到洲上。而这样的案发过程,显然是非常可笑、完全不可能。”律师滕野对记者说。 ■河中的尸块怎么会往上游漂 在警方认定为“杀人抛尸”现场的马兰洲上游,曾有群众反映看到过女性尸块,按常理,水中漂浮的物体,只会从上游往下游漂。滕兴善在马兰洲杀人抛尸,尸体绝对不会漂到马兰洲上游去。 ■心地并不坏怎为百元起杀机 《申诉状》写道:“公安局郎同志送出来的滕兴善的收账单中,欠兴善款者,不仅人多,且金额也大……”《申诉状》认为,滕兴善不可能为了石小荣偷他100元钱而动杀机。 在湖南怀化麻阳的一处山腰上,一座杂草丛生的坟头孤零零地望着山下的村庄和亲人。 17年前,这座坟里的人因“杀人碎尸”被枪决,然而“被害人”现在仍然活着。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成功“破案”,屠夫“杀人碎尸” 滕兴善:“连打带骂,谁能受得了呀?只好承认自己杀了人。” 警方:案子破了,专案组摆了两桌庆功酒,祝贺为民“除了害”。 滕兴善是湖南麻阳县高村镇马兰村的农民,家与县城隔河相望,膝下一双儿女。妻子操持家务,滕兴善在村头开了个小肉铺。 1987年4月27日早晨,接到线索的民警在麻阳县城的锦江河边相继发现了被肢解的6块女性尸块。警方立即成立了“4·27特大杀人碎尸案”专案组展开侦破。上级公安机关要求限期破案,麻阳警方调动了一半的警力扑在这个案子上。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警方发现曾在麻阳县城当时的“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18岁的石小荣离奇失踪。 随后,麻阳警方到石小荣贵州老家,找到石的四姐,说起碎尸案。根据警方的描述,石的四姐觉得女尸的发型、身材都很像妹妹。她还按公安局的要求,辨认了根据死者骨骼复原的石膏像,“六妹(石小荣)的牙齿有点稀,那石膏像的牙齿也有点稀。”石小荣最终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 那么,是谁杀害了石小荣呢? 警方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比较专业这一特征,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没多久,没有找到涉嫌的医生,而当屠夫的滕兴善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有人反映他曾经到过广场旅社嫖娼。 同年12月6日,滕兴善在自己的肉铺里被警方带走。在拘留所里,滕兴善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但几个月后,他终于“认罪”了。 那天他一瘸一拐地回拘留所,摸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脚,对同室的陈功良说:“他们这样整我,轮流审问,连打带骂,不让睡觉,谁能受得了呀?我顶不住了,只好承认自己杀了人。”说完仰天大哭。乖乖“认罪”后,警方带着他去“指认现场”。滕只好把警察带到家里,他想顺便可以看看妻儿。看到妻子和孩子,滕兴善强作笑脸对他们说:“我没有杀人!政府不会冤枉我的。”警察给他照了相,随后要他交出杀人的凶器,滕兴善在弟弟家指认了一把斧头。 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一审被判处死刑。案子终于破了,专案组甚至还摆了两桌庆功酒,祝贺为民“除了害”。 重重疑点,被枪决前喊冤 律师:“疑点这么多,你们是凭什么认定滕兴善是杀人犯的?” 警方:“这个不由你说了算,政府肯定没有错!” 滕兴善被抓后,滕的妻子找了个律师,决定为丈夫讨回清白。当时55岁的律师滕野,论辈分还是滕兴善的本家堂叔。开始他并不想接这个案子,滕家几百年没出个杀人犯,觉得滕兴善给滕家老祖宗丢了脸。滕兴善的妻子“扑通”一声跪在滕野面前:“老叔,我家兴善肯定是冤枉的!你救救他吧!”滕野最终答应试试。 随着调查的深入,滕野发现这个案子疑点越来越多。滕野找到警方并质问他们:“人命关天,现在疑点这么多,你们是凭什么认定滕兴善是杀人犯的?” 警察的回答是:“这个不由你说了算,政府肯定没有错!” 当年,滕野写了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湖南高法是1989年1月19日作出终审裁定的,而该份《申诉状》于1989年1月24日由滕野紧急送达湖南省高法,强烈要求“枪下留人”。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切仍然没有改变滕兴善被判死刑的结局。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临刑前,执行人员问他还有什么遗言,滕兴善大声说:“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他想挣扎着起来,但很快被强按住跪在地 上。他无限留恋地看着面前的青山绿水,然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砰”的一声枪响,滕兴善倒在了草丛中。 当天下午,滕野匆匆忙忙从长沙回到麻阳,得知滕兴善在上午已被枪决。他无语哽咽…… 滕兴善被执行枪决后,家里乱成了一团糟。滕兴善的老母亲哭得死去活来,滕兴善的父亲气得旧病复发,没多久便撒手人寰。滕兴善死后,有人说被枪打死的不好,不能埋在祖坟山上,家里人只好把他埋在村西头一处陡峭的山腰上。这座不起眼的坟头,如今杂草丛生,孤零零地望着山下的村庄和亲人。 “被害人”现身,根本不认识“凶手” “被害人”:1987年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山东,成为人妻。 多部门:“被害人”“复活”经历公安、民政等多个关口,却无人提出有一个“凶手”因为她而被处以死刑。 时间到了1994年,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刘国沅因做榉木生意到贵州,正好去了石小荣五姐石树珍的家,石树珍告诉他六妹(石小荣)一直还活着,还给她写了信!原来,当年石小荣在他的旅社里只做了两个多月的服务员,就悄无声息地失踪了。滕兴善确实到过他的旅社一次。而此时石小荣已经离开旅社快一个月了,根本不可能认识滕兴善。刘国沅从贵州回来后,马上赶到滕兴善家里:“你们家兴善肯定是被冤枉的!那个石小荣还活着!”滕兴善的妻子听了这话后,立即失声痛哭。 那么,这些年石小荣到底去了哪里? 大概是1992年的某一天,石家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的信,信是石小荣寄来的,只写了“妈妈、五姐”等几个字(石小荣不大识字),寄信地址是山东省鱼潭县某地。当时石的妈妈和几个姐姐感到非常惊奇,决定让老五的丈夫按信上的地址去山东找石小荣。遗憾的是没有找到石小荣。 1993年年中,石小荣突然回到了贵州老家。 她告诉大家,1987年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给了山东鱼潭县农民赵洁友为妻,1992年在为赵生育一双儿女后才与老家亲属联系上。 回到家后,石小荣听说了滕兴善的冤情后惊呆了,她辗转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但这一切如石沉大海。 石小荣已经“被杀害”,这在当地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贵州当地公安机关也早已将其户籍做了“死亡”注销处理。然而,几年后石小荣又重新出现,再次到派出所上了户口,办理了身份证,并改名石晓荣。 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次年生下一女孩,后因与丈夫贩毒,现在贵州女子劳教所接受劳动教养。这一切的过程,要经历公安、民政、劳教委、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多个关口。可是,没有一个部门、一个干部提出这样一个本该严肃对待的问题:她是一个当年“被杀害”的人,有一个所谓的“凶手”因为她而蒙冤被处以死刑! 蒙冤昭雪,亲人呢?真相呢? 儿女:学校里,很多孩子向他们吐口水,骂他们的父亲是杀人犯。 结果:2005年9月,当年涉案人员被隔离审查。2006年,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滕兴善的死,给这个家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学校,很多不懂事的孩子都向滕兴善的两个孩子滕燕、滕辉吐口水,骂他们的父亲是杀人犯。有时,姐弟俩真想离开学校,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生活。可是,一想到父亲的冤屈,他们便打消了退缩的念头,非常用功地读书,两个人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姐弟俩想用自己的努力获得别人的尊重,也希望以此来安慰九泉之下的父亲和几近绝望的妈妈。 1998年春节,家里因为实在太贫穷,滕燕决定跟着同村人到珠海去打工。 滕燕在珠海好不容易进了一家手袋厂做杂工。她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一直默默地工作着。一天,人事部经理找她:“厂里决定解雇你!因为你是杀人犯的女儿!” 2004年春节,滕燕回老家过年。有一天妈妈突然对她说:“燕儿,有件事我想告诉你,那个石小荣根本没死,你爸爸是冤枉的!” 母亲把10年前刘国沅带回的消息原原本本告诉了她。滕燕一下子愤怒了:“都10年了,你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妈妈顿时号啕大哭起来:“那时候你们还小,不懂事,跟你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再说,我们没有钱,也怕跟政府打官司……”百感交集的母子三人抱头痛哭。 春节过后,滕燕立即找了个律师,决定为父亲洗刷罪名。湖南省高法在接到滕燕、滕辉姐弟俩申诉后,于2005年7月成立专案组,9月,当年涉案人员已被隔离审查。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滕兴善成了某些司法者践踏法律的牺牲品,这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是,“杀人碎尸”的真凶又在哪里?本组稿件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编后 这是“佘祥林杀妻案”的翻版。 不同的是,佘祥林的妻子归来后,坐了11年监牢的他总算还活着,而滕兴善却只留下一座孤坟望着亲人。 佘祥林、滕兴善、聂树斌……一个个名字让我们隐约看到了一个个“将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案例。幸好,2005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继而公民被允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违宪审查,这是我国法制的进步。 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1994年,知情人就将石小荣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了滕家,并成为了“当地人人皆知”的事情。但是,滕兴善的家人,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申诉,“我们没有钱,也怕跟政府打官司……” 什么时候,所有农民都能不再怕跟政府打官司呢?那时,也许就是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法制的春天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