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味千拉面”下周对簿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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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1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小超正辉记者龚艳芳)近日,“味千”注册商标人日本企业重光产业株式会社起诉至无锡中院,状告无锡两家“味仟”拉面店涉嫌侵权,要求维护其商标专用权。中院依法审查后决定分别于2月23日、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 据原告诉称,“味千”拉面创始于1968年,发源地在日本九州的熊本,其独特的白汤采用猪大骨、各类鱼骨经长时间文火熬炖而成,以浓白鲜美著称,有着九州“白汤之雄” 美誉,在全球已开设了400多家连锁店。原告于1997年7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味千”文字加图形服务商标,用于餐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酒吧间经营等。商标注册后,原告与他人合作,大力拓展中国市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巨额的广告费用,“味千”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在中国已开设了近50家“味仟”拉面店,在上海及苏南地区就开设了20多家。 原告又称去年发现开设于无锡市后西溪和崇安寺的两家日式拉面店,不当使用了“味仟”招牌,以各种手段模仿原告拉面店的特点和风格,欺骗、误导无锡的消费者,使其误以为其开设的店铺就是原告“味千”商标旗下的店铺。原告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设该两家拉面店的个体经营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支付调查费、律师费。 无锡市中院于1月11日受理此案,依原告的申请,对涉嫌商标侵权的两家拉面店进行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查封、扣押了部分财产及涉嫌侵权的经营物品。 由于该两家拉面店开设在闹市区,并有一定的市场和知名度,原告是在我国注册商标的外国企业,并以在保利广场及大洋百货开设分店的方式进军无锡市场,“真假味千”之争自然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据悉,日前被告方后西溪和崇安寺的两家日式拉面店还未答辩。而这两起涉外商标侵权案将在2月23日、3月1日公开庭审。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7日第二十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