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学校法人原是公办学校在职干部(连续报道之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17 江南时报

  近日,本报关于凤凰桥学校“欠款”事件的两篇报道刊登后,一些学生家长致电本报反映了新的问题,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法人代表武绍华是盐城第五中学的现任副校长。“教育系统在职教师能否参与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活动?凤凰桥实验学校是否具备招收高中生资格?”学生家长们提出这样的疑问。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盐城市教育局,该局办公室主任袁福成说,盐城市盐都区凤凰

桥实验学校由盐都区龙冈镇教学点转移到盐城市区教学属于非法办学,办学的地点转移了不能等同于不属于原教育局管理。“应退给学生家长的钱必须退还,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的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武绍华是盐城第五中学的现任副校长一说,据盐城市教育局人事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不是武绍华本人,他们处曾经找过武谈话,但武没有承认其是该校的法定代表人。教育系统人员在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并且在职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但记者从手中的一份2005年5月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向盐都区教育局《关于明确一校两区的请示》的一请求“同时请求变更法人代表,董事会推选武绍华为盐都区凤凰实验学校法人代表。”得到了盐都区教育局的批示。

  记者从盐城市教育局有关部门了解到,2004年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向盐城市教育局申请创办高中,随后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其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其办学条件、办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认为该校暂不具备办高中的条件,因此盐城市教育局没有同意该校创办高中。该校在当年的秋学期招生中没有得到盐城市教育局的招生计划,但该校还是违规招收了一批应届高一学生,因此这些学生是没有学籍的。

  2005年凤凰桥实验学校曾向盐城市教育局打报告要求解决这些学生的学籍问题。盐城市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盐城市盐都区凤凰桥实验学校是盐都区教育局审批的,该校应该由盐都区教育局管理。

  见习记者徐德钰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7日第三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