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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伤害权” 制造黑色食物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24 时代商报

  日前,新华社记者揭开一条内幕: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一条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为疯狂敛财,该县公安局出动十组警察,每组每天要完成扣罚100辆车的任务,每辆车按50元-200元不等处罚,再到停车场交20元停车费就放行。为完成任务,大家都在各个路口抢,什么车都扣,想尽点子找毛病罚款,车牌照挂歪的、牌照脏的也不放过;一开始在城区搞,后来开着面包车到农村扣。当然,倒霉的不仅仅是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的百

姓,所有从这里路过的车辆就更逃不过去。因此,现在过境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的车辆越来越少,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

  让我们关注的是其中的“合法伤害权”。在路上抢、在路上偷总会有人管,而面对“大盖帽”很少有人过多抗争,他们头顶着国家执法机关人员的帽子,拥有相当大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说罚你一百就一百,说罚你八百就八百,找个理由,总能扣下你的车。

  在现行体制下,交警作为执法者,在维持交通秩序等诸多方面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违没违章、罚不罚款、罚多少款等都由交警说了算。最为主要的是,执法在这里成了一条“猴皮筋”,想伸就伸,想缩就缩。比如行人过马路,严格起来可罚,关键是执法要有一条统一的尺度,不应该看谁不顺眼就罚,不应该单位“小金库”缺钱了就罚。

  食物链的顶端是县公安局长,他吃交警大队;下面是交警大队内部,上级吃下级;然后是正牌民警和合同制民警、临时工之间,前者吃后两者;最后是合同制民警、临时工和司机之间,当然是司机担当被吃的角色。一位跑长途的司机朋友说,过年前这几天基本上不开车的,为什么?交警要发奖金了。

  类似灵璧县交警系统这样的“权力寻租图谱”,肯定不属孤立的个案,甚至在其他执法领域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类似的景象或情形。有多少条黑色食物链在全国的路上蜿蜒着?而导致如此权力寻租的肇因,主要还跟现行执法体制不甚完善有关。如果其“创收”来的款项完全收归国家财政,没有财务监管体制的“体外循环”,当然也很难“激活”其权力所包含的那些恶性因子。说到根子上,还是“合法伤害权”造成的财产流失直接滋生了黑色食物链。

  灵譬交警的执法如同弹簧:本地政府车不查、有县委、县政府通行证的不查。县委一位主要负责人招商引资来的几家企业有特制通行证,“此车为某某厂拉料专用车,请各路面中队执勤岗检不予处罚,特此证明”,盖的是县政府的章。这种特权车,违法违章人家也不敢动,有的一车装了百十吨,把一座桥都压断了,交警也放其通行。

  “合法伤害权”针对的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制造了黑色的食物链,这条链子,这种吃法,与“路霸”有何区别?

  首席评论员 万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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