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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山歌入选国家级文化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5:54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兴国讯赖福鑫报道: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传唱千余年的兴国山歌已正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兴国山歌的源头是“木客歌”,相传是秦末兴国上洛山为造阿房宫的伐木工所唱的歌,具有独特的民间风格。1985年,兴国县文联和县文化局仅用10个月时间,就收集到120多万字的山歌资料,并从这些珍贵的资料中整理出600余首传唱最广、最具文学价值的《兴国

山歌选》。此后,该县参与创作的大型山歌剧《山歌情》获得了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第四届文华大奖、首届曹禺戏剧文学奖。兴国县也因此被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山歌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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