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为何毁林坏田近二个月才引起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6:00 光明网
蒋人森

  去年11月,临桂县四塘乡北境屯农民廖某带头引进福建老板到该村开办砖厂,该厂在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下,毁掉农田数十亩,砍光大片山岭,二个月后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纷纷表示将依法进行处理,《桂林晚报》2月8日报道。

  在二个月内毁掉数十亩良田,砍光大片山岭,在日益重视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保护的今天,确实算一个大案了,但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也确实“惊人”:二个月内竟没有一个

人来依法制止砖厂老板毁田砍林行为,等到恶果出现后,才纷纷表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笔者没有去过北境屯,但笔者猜它肯定离乡政府很远,不然的话,乡政府的林业站和土管站对这么大毁林坏田难道没有耳闻?笔者也不知道廖“征地员”是不是村干部,但他能强迫村民在“征地合同”签字,说明他的“办事效率”就比我们的有关部门高。

  这条新闻也告诉我们,当事情正在发生时,有关部门要么在“研究研究”、要么“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但就是没有去制止,任凭事态的发展,等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时,才“事后诸葛亮”纷纷表态将依法严厉处理。

  对于砖厂老板和村民廖某,他们肯定要承担这件毁林坏田案件的法律后果,但对于依赖田地生存的村民来说,田地受到破坏(要恢复耕种要投入大批资金),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了,他们受到的损失谁又来赔偿?砖厂老板,文章说人去楼空,就是这个老板在,他的赔偿能力值得怀疑,毕竟这个无证砖厂是不能生产的,没有生产哪有能力赔偿?村民廖某,他的赔偿能力笔者就不用说了。

  但笔者也劝这些村民不要悲观,如果他们真的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并保留了一定的证据,就可以完全以行政不作为来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赔偿(这当然就需要请教有关律师),赔偿的结果也许会让这些办事效率低下的有关部门提高办事效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