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制定监狱劳教警察“六条禁令” 违者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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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6:4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六日电司法部近日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发布《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违反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是: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四 、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六、严禁参与赌博。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是: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六、严禁参与赌博。 司法部要求,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