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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制定4部地方性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6:56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寒)2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中了解到,2006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南宁市清真饮食管理条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

  此外,报告还提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对水土保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严

格限制养犬、公共食饮具卫生管理、公共客运管理、重大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等6个立法项目的调研,作好明年的立法计划。

  据了解,在去年的工作中,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例如,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清理整治步伐,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2005年,对部门预算审查由上一年的55个增加到72个,并把预算执行监督的重点放在对部门预算的监督上,促进了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委会还加强了司法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案件开展个案监督工作。一年来共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诉、控告、检举案件132件。

  编辑:韦怡作者: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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