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杉食品尚未现身鞍山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01 北方晨报 |
卫生部提醒消费者,勿食红豆杉或含红豆杉的食品 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妍 记者丁莉莉报道 卫生部昨日发布公告,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提醒消费者不要食用红豆杉或含红豆杉的食品。 当日,记者对鞍山的食品市场进行调查,并未发现红豆杉食品“踪迹”。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位于鞍山站前的铁东大药房、北方大药房、福缘堂大药房、仁和大药房等多家药房,以及胜利路上的多家保健品专营店,均未发现任何含有红豆杉的保健食品。采访中,记者对20多位前去购买药品的消费者进行了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人并不知道红豆杉为何物,更不知道它是卫生部禁止食用的食品。一家药房的侯经理告诉记者:“红豆杉是我国极其珍贵的树种,只在热带森林中生长,现在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很难见到这种成分!” 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红豆杉不属于新资源食品,已被列入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红豆杉不得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卫生部已要求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含红豆杉食品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鞍山市相关卫生部门尚未接到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含红豆杉食品的文件,但他们表示:一旦接到通知,将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执行。 新闻背景 近日,有些企业在网上销售含有红豆杉的食品,并称之为“绿色食品”、“健康食品”,还宣称这些食品有去脂降糖的特殊功效。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这些红豆杉片、红豆杉茶全是找不到具体厂家的假冒产品。 红豆杉(又称紫杉),为濒临灭绝的珍贵植物,我国一级保护树种,具有重要的药用价值(目前主要用于提取制备抗癌类药物),也是珍贵的绿化树种。但科学研究表明,红豆杉毒性很大,在没有医生的指导下,长期大量食用后可能会产生抑止骨髓造血功能、白细胞下降等严重毒副作用。红豆杉不属于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也将红豆杉列入《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禁止红豆杉作为保健食品和食品原料使用。人误食红豆杉的中毒表现主要为头昏、瞳孔放大、恶心、呕吐、弥散性腹痛、肌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心动徐缓、心脏骤停或死亡,病理检查出现肺水肿、充血和出血以及心肌出血和心肌炎等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