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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0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2月16日讯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我省2006年保送生招生政策“出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据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校学习:(一)省级优秀学生;(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分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三)高中阶段在全国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四)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此外,济南外国语学校可以推荐保送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公安英烈子女也可享受保送生待遇。

  凡是符合保送生条件并参加保送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要在5月8日前,将保送生名单等相关材料报送山东省招考院。招收保送生工作将于5月19日前全部结束,所有被保送的学生名单将在山东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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