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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争执轿车是否被划 鲁莽汉街头执牛刀取人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33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朱琳)仅仅因为三轮车是否刮花轿车问题发生争执,在南宁市收垃圾的莫增毫竟将对方捅伤致死。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莫增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8月20日晚11时许,在邕收垃圾的莫增毫驾驶三轮车路过南宁市望州南路32号门前的巷口时,唐某认为是莫增毫的三轮车刮花了其停放在该处的轿车,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唐某要莫增毫赔偿轿车的修理费,莫增毫以不是其刮花和没有带钱为由拒绝赔偿。唐某即强行拿走莫增毫三轮车上的一盏电瓶灯,并动手拉扯莫增毫。莫增毫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牛角刀,朝唐某连捅数刀,致使唐某当场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增毫与受害者唐某发生争执后,被告人莫增毫即用携带的牛角刀将受害者唐某捅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编辑:马骎作者:卢荻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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