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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实行三统一 我区药改让药价虚高难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55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阎文华)药价虚高久治不愈的现象有望在2006年得到改变。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卫生部门获悉,我区药改进入关键时期,除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药品采购、配送、价格三大统一外,还将大幅削减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空间,而这一系列举措属国内创举。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区卫生机构不断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力度,扩大招标药品范围、品种。但由于存在自采药品等原因,药品加价几乎都

超过了国家规定15%的标准,平均加价达到24%左右,个别医院的个别药品收入甚至超过50%,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有的高达70%左右,同种药品医院价格与零售药店价格差异较大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近期我区决定取消各级医疗机构对所使用药品的自采权,所有政府、国有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社区、乡村医疗机构所需药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对不同等级机构使用的价格昂贵的进口药品和合资药品进行限定。自治区、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在全区实行统一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限价,医疗机构可以低于药品临时最高零售限价销售。原来“政府定价药品的规定零售价格或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实际价格与中标价格之差”全部让利于患者,医疗机构不再分成。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15%的标准内,社区、乡镇卫生院药品执行招标价格实现“零利润”。

  同时,为彻底杜绝各医药代表进入医院,我区将建立横跨全区,覆盖社区和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统一配送服务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全区中标药品统一配送,使医药代表远离医院,避免医生开大处方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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