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将享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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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0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江苏1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今后也可以像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江苏正在酝酿出台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把以前只针对企业的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该政策有望今年上半年出台。 省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解释,根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为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大学、医院、媒体、研究机构等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其中。事业 单位改革后,大部分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一些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强,面对各种职业伤害和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等工伤风险,相当一批事业单位无力承担。因此,省里考虑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工作人员在办法出台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朱锐)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