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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开酒吧,进出高档消费场所 23岁女会计挥霍百万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一名23岁女会计采取私开现金支票后偷盖财务印鉴章的方法,69次从负责保管的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取走12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杨越童,女,1982年11月生,中专文化,系贵州空港服务有限公司会计。

  在昨日的法庭上,年仅23岁的被告人杨越童向法庭陈述了她走向犯罪的历程:2000年9月,中专毕业的杨越童到贵州空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财务部当过出纳和会计。一件小事,让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1年的一天,杨越童上班的时候发现9000多元的公款被盗,因为害怕领导追究责任,她就想到用现金支票提公款将被盗的钱补上,然后再用自己的工资慢慢地还。还了一部分后,她发现,自己私下提款的事,一直无人过问。抱着侥幸心理,剩下的钱,她也就懒得再还。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情况,从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杨越童利用担任空港公司出纳员职务之便,采取私开现金支票后偷盖财务印鉴章的方法,分69次从公司在贵阳市商业银行南明支行开立的账户上取款1275344元,然后,采用编造虚假银行存款余额调查表、涂改银行日记账的手段将1275344元据为己有。

  这么大金额的钱都用到哪里了?答案很简单,全部被杨越童挥霍掉了。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一份杨越童经常光顾的美容院老板的证言。这名老板称,杨越童在她那里做美容仅几个月就花了1万多,并花2万多办了个年卡。而杨越童拿给男友做生意的本钱就有40多万,自己还和朋友开了一个酒吧。买高档服装,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也成了家常便饭。

  但钱始终不是自己的,2005年3月3日,心理压力过大的杨越童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并在案发后退回赃款共计3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越童也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后悔,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何婷婷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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