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网络赌球案主犯被判一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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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30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北京市今年审理的最大一起网络赌球案今天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网络赌球大案主犯王欣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3年底至2004年12月间,王欣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从他人处获取的赌博网站二级及三级代理权限,在家中使用笔记本电脑登录网络赌球平台,管理下级代理商和会员参与网 络赌球活动,通过“退水”(赌博网站给他的提成)、“杀成”(和下级庄家一起分成)以及出租投注账号的方式从中牟利,直到警方将其抓获。经法院查明,王欣所管理的下线和会员投注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一亿余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宣判后,检方公诉人李凯表示,刑法中对赌博罪的规定已经和现实情况有些脱节,今后很可能会出现更大规模的网上赌博大案,最高刑3年已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