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危害公共安全 肇事精神病人将被强制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00 新华网

  新华网陕西频道2月17日电(记者杨一苗)针对部分精神病人可能发生的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西安市将对肇事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对西安有关区县的抽样调查推算,西安市约有各类精神病人9万余人,其中肇事肇祸、危害社会安全的精神病人9000余人。

  日前,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定了《关于贯彻〈西安市强制收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精神病人办法〉的若干规定》,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规定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应当实施强制医疗:有杀人、放火、强奸、爆炸等危害行为的;严重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秩序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当众出丑、有伤风化的;影响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后果的。

  这一规定的出台规范了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精神病人收治的执法行为,避免因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而导致行政诉讼发生。同时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精神病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收治,确保执法公正。(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