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庇护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04 国际在线

  作者:樊 夫

  2月15日,三名中国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的工程技术人员遭受枪击身亡。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日深夜获悉此事即指示外交部并中国驻巴使领馆,要求巴方缉拿凶手,确保中国在巴人员的安全,妥善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中国外交部、商务部等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善后工作。

  据报道,3 名遇难的工程技术人员所进行的是一项水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在今年6月即将竣工。再有两三个月就可以回国和家人团聚,然而,他们却从此长眠异国他乡,实在令人悲伤。

  2004年6月10日凌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在阿富汗的公路工程项目部遭到恐怖袭击,11名中国工程人员不幸身亡,5人受伤。当时正在匈牙利访问的胡锦涛在谈到这件事情时曾经表示:“尽管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但我们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决不能允许恐怖主义威胁中国公民的安全。”

  的确,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庇护所,一个公民在国外遇到伤害,国家应当义不容辞地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外交部发言人昨天表示,中方已向巴方多次提出交涉,要求巴方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巴基斯坦的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的进步,更多的中国公民以旅游、务工、商务、学习等多种方式走出国门。而根据外交部提供的材料:中国公民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住期间,如其以下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到侵犯,可寻求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主要包括:人身安全、入出境权、居留权、财产权、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社会福利、财产继承、行动自由、通讯自由、人道主义待遇、同中国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利等。

  这次事件中的三名中国遇难同胞,他们的身份是工程技术人员,但他们更有一个通用的身份:中国公民。在现代社会,有公民就有国家和政府,公民遇到困难和危险,无论他身在何处,都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国家出面保护,而相应的,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利也是本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维护本国公民在国外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各国政府驻外官方机构的责任,正是基于此,事件发生后,外交部和商务部都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开始进行善后工作。

  不断变化着的世界也可能隐藏着某种凶险,恐怖主义的存在使这种凶险变得离每一个海外公民并不遥远,这就需要国家时刻准备着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庇护。此次事件中,我们看到,有关涉外事务的外交部和商务部都有应急预案,而且在很短时间内就能紧急启动,显示出中国对海外公民的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有了这样的应急机制,海外公民将更有安全感。

  国家是公民理所当然的庇护所。公民之所以组成国家,履行纳税义务,将自己的权利让渡一部分给国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遭受危难的时候,公民希望能得到国家的帮助,摆脱自身在灾难面前的孤立无援的困境。国家的权力,国家所掌控的资源,这些根本上都来自公民的授予,公民的安全与幸福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基础,为公民提供及时的庇护,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国公民在海外能否得到来自本国的庇护,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形象问题。一个国家怎样对待自己的公民,别的国家就有可能同样对待该国的公民;中国怎样对待自己的公民,世界各国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中国。此次事件中,中国政府表达了对中国在巴工程技术人员安危的关切,巴方也立即表示“竭尽全力,迅速缉拿凶手”。因为在全球舆论环境中,公民的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已经成为公理。

  来源:人民网/潇湘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