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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23 南方新闻网

  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广东出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

  工会将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实习生安克伟通讯员姚文军)今后,农民工遇到困难可直接找工会了!近日,广东省总工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等11个单位出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并指出今后工作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切实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据悉,目前我省有2200万农民工,约占全国的1/5,其中来自外省的农民工超过1600万人,是全国吸纳农民工最多的省份。

  《意见》明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主要任务:一是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权利;二是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三是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四是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五是维护农民工民主权利;六是维护农民工精神文化权利,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七是维护农民工的社会权利,组织农民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保障农民工在社会生活领域享有的各项权益。

  《意见》提出,在地方、行业、企业工会三个层次全面开展“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精心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工会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农民工比较多的地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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