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搭靠外轮作业边检依法作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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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36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通讯员 张阅 记者 徐宏文)近日,上海某船舶服务公司一艘中国籍作业船在未办理《搭靠外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搭靠外轮进行作业,被边检民警查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边检机关依法作出处罚。据悉,这是农历狗年新年以来上海边检站查处的首起无证搭靠外轮案件。 在此,边检机关提醒:如确因工作需要,中国籍船舶需搭靠外轮进行清舱、捆扎、 废油污水接收、装卸大件、减载等相关事宜的,应当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签证簿》、船长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到该外轮所在辖区边检机关办理登轮证件,切不可贪图省事便利,无证搭靠外轮,否则将会受到边检机关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