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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超载两次追究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启达通讯员邓婕姝)昨日下午,深圳市政府针对校巴整治召开专项会议,会议通报将于3月1日起强制实施校巴行政许可登记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校巴许可证者将不得上路。同时,该市还规定对同一校巴一年内出现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将追究学校领导直接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

  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余新国介绍,目前深圳市校巴交通安全形势不乐观,不少校

巴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去年4~6月,该市检查了1500辆校巴,其中有三分之一存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从3月1日起,该市将正式对校巴进行重新检测与登记,检测合格车辆方颁发校巴许可证运载学生,同时,校巴司机也须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校巴驾驶资格证方可驾车。

  对于驾龄在5年以下、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超过6分、在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将没有资格驾驶校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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