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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贸市场成首批“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2 南方日报

  6农贸市场成首批“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点”

  所售菜若引发中毒事件立即取消示范点资格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林纯忠叶春玲宁扮)昨日,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深圳市集贸公司属下的荷花街市、文锦街市、莲花二村街市、园岭街市、黄木岗街

市和新沙街市等6家市场颁发了“深圳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示范单位”的牌匾。据悉,这是该站首次与蔬菜经营企业共同创建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点,此后双方将根据签订的“共建协议”履行义务。

  蔬菜检测人员需持证上岗

  据介绍,今年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基层基础年主题,市农检站将监测“探头”深入全市各区域、各环节,此次与肉菜市场的专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集贸公司属下6个农贸街市签订《共建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示范点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正是建立这一长效管理机制的开始。记者昨日从该《协议》上看到,深圳市农检站将对示范点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协助示范点解决检测中出现的纠纷;规范、指导示范点的蔬菜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并定期不定量提供速测卡,减轻其经济压力。

  而6个农贸市场示范点则必须建有符合检测要求的实验室,并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和两名持证的检测人员;制定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检测规程;每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在按要求做好检测记录备查后,于当天将蔬菜检测结果通过公示牌向消费者公布,并上报市农检站;如检测中发现的阳性蔬菜要立即销毁,并开展调查且记录备案,以及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等义务。

  犯禁者将取消示范资格

  《协议》还强调,如果此次授牌的6个经营单位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的;不按照示范点职责要求执行,拒不整改,而导致蔬菜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所销售蔬菜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一年内蔬菜监督抽检的平均合格率≤94%的或一年内监督抽查累计有2次或以上合格率≤80%的”任意一情况,深圳市农检站均将有权立即取消其示范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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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地方农产品标准5月实施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张兵叶春玲)昨日,由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主持制定的《预包装莲藕购销要求》等三项农产品标准获颁布,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市农林渔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由市农检站主持制定的《预包装猕猴桃购销要求》、《预包装莲藕购销要求》和《预包装鲜食黑宝石李子(黑布林)购销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将于下月1日公开发布,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这次发布的三项农产品标准是为了提高深圳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场购销特点而制定的农产品购销标准。标准的实施不仅能提升这三类农产品购销市场的监督管理水平,还可规范其市场交易规则和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实现“质量等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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