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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公司偷梁换柱该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签合同时,设计师说好用的乳胶漆是多乐士五合一的,可现场却刷了多乐士易超洗,两种漆牌子一样,刷出来的颜色也一样,可是一桶足足相差100元,家装公司也太不诚信了!”昨天,记者在南京市消协家装维权站采访时,一位姓朱的市民气愤地告诉记者。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南京家装公司“偷梁换柱”和“层层加价”的情况屡见不鲜。

  家装公司:先套牢你,再慢慢宰你

  “家装公司所用材料以次充好、随意变更,已经成为市民家装消费的投诉热点。因为所有材料质量不合格,或者与当初承诺有出入引起的纠纷,去年就有几十起。”南京市消协家装维权站站长潘冬子说,但是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市民却很无奈,不知道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去解决,因为他们签订的合同含糊不清,按照法律规定,合同中未明确的,双方只能协商解决。

  近日,一些读者也纷纷打来电话或者发来邮件,倾诉了家装施工中,与家装公司的摩擦。

  “我们家厨房门,要求用的加厚钢化玻璃,可是,最后没有征得我同意,就擅自安装了普通钢化玻璃。询问原因,竟然是只收了我们家500元,这个价不够装加厚钢化玻璃。”

  “当初和设计师口头协议,要求在玄关处用壁纸,而且谈好由他们负责购买,结果到最后验收时,他们就是不买,原因是没有在报价单里写明。”

  “买房子就贷了款,装修的钱可是捉襟见肘凑齐的。当初算好了不能超过3万元,和家装公司也谈好了价格,总共为2.8万元,可是,到装修后期问题来了。家装公司说,这个要加钱,那个要加价,这个没有在报价里给出,哪个要自己买。3万元根本不够,可总不能没有钱停工吧,只好硬着头皮去问亲戚朋友借。家装公司就是先用低价格来套牢你,然后再慢慢宰你。”

  市民对策:详列清单,材料一一过堂

  “我认为,在签订合同时,除了写明装修的报价、图纸和施工方案外,还应该签订合同的附加条款。在附加条款的签订中,消费者和装饰公司,可以针对双方的特殊情况来约定施工、材料、设计以外的具体事宜。例如,大芯板约定是某个品牌某个型号的,价格为80元。而不是仅仅约定价格为80元的大芯板,此外,在付款时要严格按照合同标明的价格执行,不能因为建材市场价格的跌涨,进行随意的加价。不然吃亏的肯定是我们消费者。”2月10日,本报推出“如何诊治家装痼疾,请市民出点子”报道后,市民张先生打来电话,向记者提出了“附加详细材料清单”的建议。

  针对给出的装修材料和报价单上有误的情况,市民窦女士提出,家装公司在每一件材料进场时,必须通知业主过来验收,看是否和报价单上材料的品牌、型号、等级相符合,一旦有误,将在合同中约定,双倍罚款。此外,防止在施工中工人掉包,每件材料必须编号。

  家装市场问题的症结和突破口何在?欢迎您继续来电来信参与讨论。精彩的点子、犀利的批评、有效的建议,将在下期《南京家居》刊登。

  南京日报记者沙文蓉(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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