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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劳务单重复报销 工班组长侵占公款5万余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27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继权 通讯员吴汉君)一张张面额仅为数十元百把元的劳务作业单据,也被工作人员“鹭鸶腿上劈肉”,用于重复报销侵占公款。2月15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判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谢某、周某重复报销劳务作业单据侵占公款5万多元,因自首并全部退赃,两人被当庭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谢某原任柳州铁路材料总厂运务科货场工班班组长,负责全州县庙头镇劳务站的劳

务作业单据签认工作,周某则是全州县庙头镇劳务站管理劳务工的负责人。材料总厂通过铁路运输材料,经常要通过劳务站请来民工搞装卸,劳务站则凭一张张写有工值的劳务单据向工厂结算工钱。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间,谢某和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串通一气,对月末部分已报销过的民工装卸费劳务作业单据不作任何审核标识,在次月又将这些单据拿到柳州铁路材料总厂技术协会财务科重复报销。用这一手段,两人共重复报销劳务作业单415张,领取5.112万元并占为己有。这些单据平均每张的面值仅100多元,但一年下来也让两人发了不小的“财”。

  案发后,谢某和周某在立案前向所在单位交代了侵占公款的事实,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退出了全部赃款,因此被免予刑事处罚。编辑:杨东作者:何继权 吴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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