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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方大学生干部德才优实绩突出可越职晋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7日电近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地方大学生干部的接收、培养、管理、使用工作作出规范。

  这是中国军队第一个系统规范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重要文件。

  就地方大学生干部有哪些激励机制, 总部有关部门领导在接受解放军报的采访时介绍称,为调动地方大学生干部在部队进取成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意见》提出,对德才表现特别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以越职晋升。

  对成绩突出的优秀地方大学生干部,要大力宣扬和表彰,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氛围。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的地方大学生干部,要鼓励和支持他们继续学习深造,对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另外,《意见》对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也作了明确规定。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在按规定收回国防奖学金和培训费,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军区级政治部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未达到规定的服役年限,因身体、心理等原因确实不适应部队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和驻军以上医院鉴定,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可作转业安排。不符合转业条件、无正当理由强烈要求转业且教育无效的,经组织批准后,给予降职(级)直至取消干部身份,作退出现役处理。(郑甘培 胡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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