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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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谈金燕)我省将改革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量化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建立统计报表,增加7类统计指标。这是记者从今日召开的省统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要增加的这7类统计指标分别是:建立15个方面的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指标,农村、农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工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经贸、服务业需要增加的 统计指标,“八件实事”工作中需要的统计指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以及其它统计。其中,农村、农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包括:在现有的有关农村农业统计报表中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外销生猪基地县、标准化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村庄规划建设、村容整治的统计。 工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包括:增加农产品加工率、166家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保健品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过20亿元的县市和工业园区的统计指标。 经贸、服务业需要增加的统计指标包括: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贸洽谈会,规模的休闲观光农业、花卉园林业的统计指标。 “八件实事”工作中需要的统计指标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乡村道路、农网改造、人饮工程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的统计指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评统计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