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酒店要负责吗?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1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景致 宁波晚报讯罗女士昨晚到酒店用餐,将手提包按酒店服务员的要求放到了指定位置上,可吃完饭后,包却不见了。 罗女士告诉记者,昨天晚上,她和朋友在海曙一家酒店大厅用餐,当时她想把手提 包放在自己坐的椅子后面,但服务员说那样的话她们上菜、行走都不方便,餐桌旁一个靠墙的角落里有一把椅子,是专门给这桌客人放包的,请罗女士把包放到那里。罗女士听从了服务员的安排。1小时后,大家吃完了饭,罗女士忽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罗女士说,自己的包里有手机、1600多元现金和各种信用卡,酒店应该对此负责,但被酒店负责人拒绝了。罗女士公司的律师告诉记者,罗女士和酒店构成了消费关系,酒店应该保证罗女士的安全,包括财物安全,而且罗女士是在酒店员工的要求下把包放在指定位置上丢失的,酒店更应该为此负责。但酒店方面的律师认为,酒店是该对消费者的安全负责,但并不意味着对消费者的一切都负责,罗女士带不带包来与酒店消费没有直接关系。 |